关于公布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第一批)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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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审改办发〔2016〕1号
合水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合水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公布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第一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市驻合有关单位:
根据《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15〕100号)、县财政局等单位印发《关于对收费基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政策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的通知》(合财发〔2016〕57号)文件精神,县审改办组织对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汇总编制了《合水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目的在于规范中介服务运行,使中介组织回归市场定位和服务本位,进一步释放市场主体活力。中介服务清单向社会公布后,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今后确需新设的,必须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论证,依照法定程序设定并纳入清单管理。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行业所涉及的中介服务类别,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监管制度和长效机制,有效解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环节多、收费乱、垄断性强以及“红顶中介”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附件:合水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
合水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合水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6月20日
附件:合水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xls